公司规章制度随便规定劳动者违纪(不会造成任何损失)要扣工资合法吗?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由《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有效的劳动合同约定的,除此以外,用人单位没有特殊的处分或处罚权。《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废止正顺应了这种立法的变化和观念的变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虽然存在隶属关系,但这不是行政关系,用人单位无权对劳动者予以行政处分,但是我国目前对用人单位的处罚权采取认可但加以严格限制的态度。
1、不得超越规范任意处罚。随着《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单性条例》的废止,对职工处罚的规范将严格限制在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规定。
2、处罚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做出;否则处罚无效。
3、经济处罚必须遵守法定的限度;
《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你好,不合法。。。
违反法律规定的公司规章无效。
违反公司法的规定
不合法。
扣工资违法。
扣工资是违法行为,即便写入公司的规章制度也因为内容违法而无效。
违反法律规定的公司规章无效
不合法,如果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要扣员工工资,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公司规定无效。
你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我的补充: 2013-07-11 10:13
具体情况可来电咨询,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或没有按照法律的规定,那么你可以申请仲裁维权。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或劳动关系实际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