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山林互换未变更登记是否有效
山林互换未变更登记是否有效 甲与乙于2002年互换自留山,未办理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只是互换自留山证为据。2005年林改时也未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2006年重新按自留山证换发新的林权证,之后他俩又互换林权证为据。2007、2008年甲在乙的山场上已造林,乙也从2006年起领取了甲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今年乙名下的山场被征用,现乙反悔,要求甲返还自留山,并主张要求获得征地补偿款。请问甲与乙互换行为是否有效,乙的主张是否合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hq758……(江西-吉安)
提问时间:2010-08-13 1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