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遗嘱确权,收回被占有的住房可以一次诉讼完成么?
遗嘱确权,收回被占有的住房可以一次诉讼完成么? 父亲去世前自书遗嘱(最近请律师看过,认为有效):房产由母亲继承。现该房子被我妹妹占有,且妹妹对母亲很不好,以致母亲根本不敢回去居住——甚至担心人身安全。我妹妹从小一直跟随父母生活,以前对老人不错,但现在完全变了,她在自己生活的城市有退休金、用于出租的住房,并开有店铺。
现母亲拟按父亲遗嘱将房产更名到自己名下,同时将妹妹从母亲的住房赶走。有建议分两步走才可以实现事实上收回我母亲的住房,说是法院必须以我母亲名下的房产证才支持把我妹妹赶出去的请求:
1、法院起诉确权,获支持后办理房产更名到母亲名下。
2、持更名后的房产证再次向法院起诉维权,赶我妹妹出去。
请问律师:以上两个目的是否可以在一次诉讼中完成?即:在确权诉状中把兄妹几人列为1、2、3、4被告,第一请求是遗嘱确权;第二请求是请求法院在确权之后责令我妹妹限期搬出我母亲的房子;第三请求是诉讼费问题。并且在诉状中事实部分说明我妹妹占有住房导致我母亲不能回家居住的情况。个人感觉道理上没问题,但司法实践上的情况就不了解了。
谢谢指教!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xd196……(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3-07-09 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