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纠纷
签证公司签证延误导致损失能否索偿
签证公司签证延误导致损失能否索偿 本人打算7月5日一家四口到新加坡旅游,并于5月份提早预订了从广东到新加坡的酒店和机票,最后委托签证公司办理个人游签证。委托4人签证,委托日期为2013年6月25日,机票起飞时间为7月5日,签证公司的资料显示一般的签证时间为4-5个工作日。
资料递交后,领馆于6月28日电话回访后发现其中两人资料有问题。本人当时已作了拒签的准备,并打算拒签后提交商务签证以赶上7月5日航班。其后签证公司一直回复领馆没有反馈任何消息。但本热直接致电领馆时发现资料的提交日期为7月4日。最后,其中两人签证于7月5日签发,另外两人签证于7月8日签发。
如上述事件中证明签证公司有失误导致签证延误,本人能否向签证公司提出民事索偿?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Hochin……(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07-09 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