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当时双方警察调节,双方不予追究。事后刑事追究,我方怎么办?
这种情况是不能承担刑事责任的,你可以请律师的
轻微伤?不构成刑事责任?怎能通辑?
这种情况是不能承担刑事责任的
构不成寻衅滋事罪,你们往上告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不属于刑事犯罪建议委托律师协助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