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事实婚姻如何抚养子女,和财产分割
事实婚姻如何抚养子女,和财产分割 尊敬的律师们您们好!
我(四川)和她(武汉)2009年举行过婚礼但没有办理结婚证,现在育有一子。因感情不和等诸多原因在今年6月份的时候我们曾签过一份解除同居关系的协议书,上面协议儿子的监护权归我所有,她不承担任何护养费,我在同居期间申请了一发明专利但至今还未获得专利证书,她在“婚前”有一套房产,但在协议上注明了各自的有形和无形资产归各自所有。协议签订后两人分居。但在分居一个多月后她又从武汉过来与我生活在一起了,不过她还是每天都闹着要分,现在她一定要将儿子带走。请问各位大律师,我们之前的协议现在还能生效吗?她能带走孩子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今生~无悔(四川)
提问时间:2010-08-12 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