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事实婚姻如何抚养子女,和财产分割

事实婚姻如何抚养子女,和财产分割 尊敬的律师们您们好!
  我(四川)和她(武汉)2009年举行过婚礼但没有办理结婚证,现在育有一子。因感情不和等诸多原因在今年6月份的时候我们曾签过一份解除同居关系的协议书,上面协议儿子的监护权归我所有,她不承担任何护养费,我在同居期间申请了一发明专利但至今还未获得专利证书,她在“婚前”有一套房产,但在协议上注明了各自的有形和无形资产归各自所有。协议签订后两人分居。但在分居一个多月后她又从武汉过来与我生活在一起了,不过她还是每天都闹着要分,现在她一定要将儿子带走。请问各位大律师,我们之前的协议现在还能生效吗?她能带走孩子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今生~无悔(四川)
提问时间:2010-08-12 16:3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