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海。婚后两年,丈夫以性格不合提出离婚。第一,我可以要求他进行经济补偿吗?第二
这种情况下离婚,没有赔偿
一方有经济困难的,可在离婚时要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
谁办谁礼谁出钱,这是合理的。
一方有经济困难的,可在离婚时要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
一方有经济困难的,可在离婚时要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其他赔偿很难主张到
财产协商解决为好,没有住房的一方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二项要求都没有法律依据。
你的主张不会得到法律支持的
没有赔偿,可以适当举证要求在分割财产时增加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