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我该怎么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我该怎么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我于2009年4月租下本地一临街新建铺面2间用于家电经营,一次性支付房租5年。由于这个铺面是生产队的,要求是生产队本队的人员进行投标,所以我委托亲戚以亲戚的名义帮我投下,我支付了5000元的辛苦费。我和亲戚没有签定任何的书面文件,但是亲戚有生产队的出租合同,现在生产队要收回铺面用于修建清真寺,我当初认为是新建铺面而且我又交了5年的房租,所以我对铺面进行了装修(当初我拿到铺面的时候是毛墙毛地),而且我的仓库及所有的宣传都是以这个铺面为重心,现在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我可以要求的合理合法的权益是什么?(我没有看到租赁合同,但是据说有一霸王条款就是当生产队要用铺面的时候必须无条件搬出,这样的条款是否违背公平的原则?)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ldaig……(云南-大理)
提问时间:2010-08-12 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