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一个月后要求更改工作城市并续签可以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单位的确是有权利要求工作到服务期结束,期间虽然没有续签劳动合同,但是你朋友继续在那工作,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满1个月没签合同的,你朋友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地点发生变更的,你朋友可以拒绝,而且不违反服务合同,因为服务合同签订是在原来的工作条件下为前提的,现在是单位违约,变更了当初签服务合同时的条件,你朋友可以不接受去上海,单位一定要她去的话,你朋友可以解除合同,不需要向单位赔偿。
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具体要看有没有服务期的约定,如果有服务期的约定,对于在服务期届满前办理离职的,需要支付相当于未履行服务期应分担的部分培训费用。
公司调岗需要与员工协商,员工可以拒绝。
如果单位不能提供合同约定的工作条件或者工作保障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无需承担违约金。
对于您所述的情况,需要核实你朋友和单位有没有签关于服务期的约定。你可以带上相关资料,包括劳动合同等证据当面进行咨询。
具体需要看合同如何约定的
这要看合同的具体约定;但公司单方变更工作地点是违法的
您好,可以续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