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书
《劳动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因此根据以上规定,你在试用期内可通知用人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可要求退回2000元的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