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婚前婚后忠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婚前婚后忠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寻求帮助:我和男朋友相处时间较长,感情起初很好,但性格互补一直有些磨合,该谈婚论嫁之前发现男友人品作风有问题,多次与不同异性暧昧言辞,赤裸裸的黄色聊天。被发现后我不能接受,可念在多年感情和他保证不再犯的决心,我有些心软。
请问圣明的律师:1.签订这样的忠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在婚前签订还是在婚后签订具有法律效力?
婚前婚后忠诚协议
甲方: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
乙方: 性别:女 身份证号码:
为维护家庭的健康稳定社会的和谐,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以下忠诚协议:
一。本协议目的在于增加不忠行为的成本,最大程度的保障忠于婚姻一方的权益,而非纯道德层面的约定。
二;甲乙双方在关系续存期间必须对对方百分百忠诚与坦诚。在人际交往异性之间没有一丝暧昧。任何一方
不得用任何方式与异性发送任意一句示好言情暧昧的言行,不得与双方协议外的第三者发生重婚,婚外情,
婚外同居行为,一夜情,卖淫嫖娼,网络虚拟爱情等。一方违反这一规定,过错方自愿放弃属于其双方婚前
婚后的共同财产,净身出户,并额外赔偿无过错方的精神损失费,子女抚养费等相关费用,费用另计。子女
抚养权为无过错方所有。
如过错方不愿意离婚而无过错方执意离婚,无过错方有权将过错方扫地出门,断绝其往来,直至分居两
年以达成离婚诉讼。
三 因甲方有以上人品犯错在先,才签此协议以维持家庭健康成长,家庭财政大权均一直由无过错方即乙方
主管。
四。在无感情背叛出轨原因,而若由其他原因导致的离婚诉讼,如甲方为原告方则自愿净身出户,如乙方为
原告方则共同财产各分一半,如有孩子,共同承担孩子抚养权。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huibe……(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3-06-28 1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