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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请问此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请问此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麻烦问一下律师,以下协议书,是否符合法律要求,具有法律效力,甲方的利益是否能得到保障?     协议书  甲方:(汽车车主)姓名身份证号码  乙方:(摩托车主)姓名身份证号码   某月某日某时,甲方**驾驶车牌号***轿车与乙方**骑的***号二轮摩托车在**路与**路口发生交通事故,后摩托车与停放在路边的**号车相撞,致三车受损,摩托车驾驶员**受伤,因**伤情不严重,所以在甲乙双方自愿协商后,达成如下协议:1、乙方本次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民事损害赔偿费用)由甲方在结案后,以甲方保险公司理赔的费用为准,支付给乙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及形式再向甲方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2、甲方车损由乙方负责修复,乙方须保证车辆的维修质量,在一周内修完。 以上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签字,手印,年月日  乙方***签字,手印,年月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3612……(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3-05-14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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