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威胁不发工资,若成事实,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威胁不发工资,若成事实,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我于2013年5月21日以邮件形式提出书面辞职申请,6月21日离职。期间一个月公司一直没有找人来交接,直到最后一个礼拜才来人。中间这个新人又有请假,总的交接时间3天半。6月26日晚间,原单位来电话要我次日6月27日8点30分去原公司,理由是我没有交接好,我提出拒绝,老板就威胁说不去不给我发本月工资!
该公司在上海,但并不是注册公司,是以常熟某某公司的名义与上海外服联系,实际我是与上海外服签合同,被派发到这个第三方公司的。
工资由上海这个公司每月月底发放。
合同在原公司,我没有留的;每月没有工资单,只要求签一张纸,上面的工资金额也不是实际工资;没有打卡等考勤,只有每月自己填写的迟到记录;此为服装外贸公司,每天都有加班,但加班没有加班费,只报销个饭钱,(没有规定是强制的加班,工作做不完就要加班,算是自愿的,我就是连续3个月每天加班才提出辞职的)
若真不发我工资,或者拖延工资的话是否能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要提供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请问我是要去常熟工商局拿常熟公司的资料呢?还是上海外服的呢?
在网上查了下我的社保情况,记录只到今年4月,劳动仲裁可以一起申请补交社保吗?
另外有人说,这公司如果发我一点工资钱的话就不能提出诉请了?他可以找很多理由如迟到绩效等原因扣我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fudo(上海-虹口区)
提问时间:2013-06-28 1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