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 分割
您好!
你丈夫名下的房产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起诉要回。而你儿子名下的拆迁房产应该还在你儿子名下。
详情可来电来访。
儿子的要不回来,你丈夫的名下的,可以平均分割
1、需要证明出资情况,。
2、拆迁情况需要到拆迁办查询。。
如果是房管局正式产权登记,登记在儿子名下即归儿子所有,无法要回
具体需看证据
儿子的房子要不回。但是丈夫名下的房子是你们的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可以向法院起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 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赔费、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 (三)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 (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婚姻法的司法解释规定,协议离婚后一年内,一方对财产分割反悔,有权向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但必须查明是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才会判决重新分割财产。根据你的情况看来,法院很难判决重新分割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