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 刘律师,您好!
现状:恋爱二年,结婚八个月,没有小孩,关系一直很好,我老公突然有外遇,要和我离婚,我手上只有他含糊承认离婚是因为外面有女人的录音。
财产:婚后购买一套房,房产证是我们两的名字(未注明份额),这套房子出资女方家人出资80%,男方家人出资20%。
债务:婚后购房前以男方的名义向妇方母亲借了20万(有借条),以女方的名义向女方父亲借了10万,向女方姐夫借了10万(有借条)
问题:1.在无证据证明他有外遇的情况下,财产怎么分?
2.在只有含糊录音承认他有女人的情况下,财产怎么分?
3.有多次与同一女性开房记录的证明,财产怎么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ccccc……(上海-黄浦区)
提问时间:2013-06-26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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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新律师 VIP2013-06-26 23:16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分,在对方有过错的情况下,一般你适当多分。
追问:那可以要求他和我一起归还向父母姐夫的借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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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情况都一样的结果:
房产证未注明份额,原则上均分;考虑双方婚姻存续时间,可要求按出资比例分。
追问:什么叫存续时间?我们12年10月16日结的。
那可以要求他和我一起归还向父母姐夫的借款吗?
回答:可以要求一起归还借款。
追问:借款到期日是14年底,现在诉讼离婚,可以要求现在归还吗?
回答: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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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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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看证据吧,有证据证明一方有法定过错的话,另一方可以要求多分财产,甚至要求赔偿。
细节问题,建议还是预约专业律师当面详细咨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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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无证据证明他有外遇的情况下,可以按出资比例分割,共同债务各半偿还;有录音承认他有女人的情况下,你方可以要求多分财产,可来电详细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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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分的;均分;若不能认定为过错方,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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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未注明份额,原则上均分;考虑双方婚姻存续时间,可要求按出资比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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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有他承认外遇的录音加上开放记录,可以证明男方违反了婚姻中的忠诚义务,是过错方,可以在离婚中要求少分对方财产,甚至可以要求赔偿。但是关于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与婆家和娘家的出资比例无关。至于借条,所有的借条应当先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
追问:新婚姻法是否有其他规定,而且我们结婚时间较短,是否会考虑出资比例?
回答:按照现行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如果婚后购房,且写得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即使父母有出资,一般都认定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在购房时有相关的书面约定。当然如果真的进行诉讼,法院会组织调解,有可能通过调解适当考虑出资比例的问题,但是倾斜不会大,基本上不要对此有所期望。不过男方有过错,法定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这个少分不分属于法官的裁量权,建议聘请律师,与法官沟通,争取在这个方面寻求突破。
追问:如果通过某些方法能确认他几月几号(分别有四天)在某地和同一个女性开房间,但基于个人无法去酒店获取书面资料的,法院会否协助取证?
回答:这个比较难,法院一般不会去调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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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均分。
2、婚外情只是法定离婚事由,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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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能证明对方存在过错的,原则上平分,房子现存在的价值减去双方的债务后平均分割。
2、可以主张适当多分。
3、主张适当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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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原则上均分,你有开发记录可以要求多分,债务都是婚后债务应当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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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女方可以主张多分财产,婚后债务应共同偿还。如需要帮助,可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