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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经济适用房更名
经济适用房更名 婚内共同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已支付全款,写的是丈夫的名字,请问可以改成妻子的名字吗,更名前不用补交土地出让金吧?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zofxas(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3-06-26 22:52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曾德旺律师
2013-07-06 14:51
只要该房未满五年就不能交易(包括更名)。等符合上市交易条件后,需要交土地出让金300-800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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