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购房诚意金 能否退还?
购房诚意金 能否退还? 3月份交了5万元购房诚意金,没有签合同,只有收据与购房置业书。
收据上写着:
xxx购房认购款(现金购房),佳源大厦住宅x栋x单元x号x平方米(x元)。总价x元。现金支付x元。优惠x元。出纳:xxx
购房置业书上面写着该认购房封顶后,经开发商通知之日起15天内,客户未与开发商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的,我公司可将该认购房屋自行处置。诚意金不予反还。
6月份开发商说预售证快办好了,准备签预售合同。但被告知是土地产权是40年的商业地产,3月时问过多次都说是70年住宅地产,原来说8月份可交房,现在说要到来年1月。想退房,与开发商电话协商有18天了,未果,开发商说将把商业地产与住宅地产分开。
出于以下原因,我想拿回诚意金,可以吗?
1.不知道开发商没有预售证的情况下就收钱,
2.土地产权问题,
3.交房时间,
并且我还担心,封顶后15天不签合同,开发商是不是真有权利不退还?没有签字的购房置业书有法律效用吗?谢谢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陈亚南(湖南-益阳)
提问时间:2013-06-25 1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