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保险理赔

新华人寿保险公司欺骗损害客户利益

新华人寿保险公司欺骗损害客户利益 从2002年起,我购买了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分红型险(吉庆有余),每年缴纳5850元,购买10年期,共交款五万八千五百元。
今年6月已经期满,除应返还我原交款五万八千五百元外,应有利息和分红(有每年的利息单和分红单通知),谁知我去办理结算手续时,新华人寿保险北京公司(东四十条)的结算人员说,仍给我五万八千五百元
其余什么也没有了。五万元算保额,八千五百元算新华保险公司给我的利息和红利。
 这是我十年来交款的数字,却被新华公司算作他们的钱当红利给我,我到该公司投诉部,他们说就是这样的。我不知道该到哪里去交涉这种欺骗和损害我们利益的行为。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baadof……(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3-06-25 17:41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