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精神病人继承方面的问题
精神病人继承方面的问题 我外公外婆02年前去世。因外婆从小吃药过量,导致痴呆,生下的我姨妈,我妈,还有小舅舅都有精神方面的问题。只有老三(大舅舅)是正常人。
03年外公外婆老房子拆迁,必须要我妈,我姨妈认可才能拆,(大舅舅承诺小舅舅以后的生活他管,所以小舅舅的那份就归大舅舅了)。大舅舅认为女儿是泼出去的水,没有继承的说法。后来经过拆迁办的调解,给了我妈和姨妈一共3万元。
当年我还小,不是太了解大人之间的事情,最近我才听说外公外婆的老房子现在拆了分了大舅舅四套房子,还有现金补偿。
我想请问下,四个子女,有三个都精神不正常,只有正常的得到了全部房产继承。我妈二级精神残疾和姨妈三级精神残疾,当年签字是否有效,这个是否合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茶语茗香(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3-06-24 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