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精神病人的财产继承问题
精神病人的财产继承问题 黄某生有两个儿子——黄甲、黄乙,一个女儿——黄丙,其中黄乙患有先天性智障,无独立生活能力,自1995年起一直生活在黄丙家。2000年,黄某去世,生前未立遗嘱。黄甲、黄丙约定:黄丙为黄乙监护人,黄某所有遗产均有黄乙继承,之后黄丙将黄某遗产中的住房产权证变更为黄乙。2010年3月,该住房拆迁,黄乙得到一笔可观的拆迁费,黄甲提出要求,认为黄某的遗产应由黄甲继承、黄乙没有继承的权利。
请问,黄甲继承黄某遗产的要求合法吗?黄乙有没有继承的权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uoduo……(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0-03-30 0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