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劳务问题

劳务问题 我在一个厂里做临时工,是劳务派遣工,劳务说必须干满俩个月,三天内走要拿200块钱去,说是车费,因为刚开始没要车费,现在身份证在他那,我又没干了,又没钱去给他,他这样合法么,身份证就拿不回了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435416……(上海-松江区)
提问时间:2013-06-24 12:2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