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海,我想咨询一下我从2001年8月进公司,合同到2013年11月30日到期
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一般是每满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如果有非法解除劳动关系情况的则是双倍
从2008年起,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你好:
如果合同到期不续签,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可以要求6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按照工龄,可以要求6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1、合同到期,公司不愿意续签的话,支付你6个月工资补偿;
2、你已经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提出签,公司应当签。这种情况下公司不签或者终止的话,属于违法,应支付25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3、详情,建议来电咨询专业了劳动法律师处理,预约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