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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占公司股份100%?还是零股份?

我占公司股份100%?还是零股份? 我在2005年4月19日在工商局以50万资金注册公司成立,当时张某以自然人身份占公司40%股份的股东,我占60%股份,但实际上张某并没有拿出这40%的资金,全由我出具。2006年2月在工商局变更第三人邢某为法人,2009年张某与邢某出具了出资说明证明他们二人对公司成立并没有实际出资。公司成立后所有的经营,利润和债务都是由我个人实行,他们二人承认只是名誉股东。现在想问他们二人能算是公司法律意义上的股东吗?法院已经判决我也为公司股东,但是我想问能判定我占公司多少股份吗?
另外张某与邢某在2004年9月,即我公司成立前与他人签订借款协议70万元,这个债务与我完全无关,所借欠款当时我也并不知道,事后也从未使用过这笔款项,请问这笔债务能全由公司承担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aojun……(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0-08-08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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