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庭只报了合议庭人员名字,而未参加庭审,程序合法吗
存在不当,但现实中这种情况很多
现在法院都是这样,如果评议合议就行了
基层法院实践中是有这种情况。
原则上是不行的,但是现在都是这样做。
基层法院实践中很多都是这样做的。
你好,不合法律规定。我国诉讼法规定了合议庭制度,目的就是要让案件经过合议庭成员对案件的充分讨论,表达不同观点,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得出评议决定。如果合议庭其他成员不参加案件审理,是完全违反诉讼法规定的。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拒绝在法庭笔录上签字,或者在法庭笔录上面注明上述情况, 同时你可以以此种情况违反诉讼程序为理由,提起上诉,或者向上级法院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