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关于孕妇先动手打人的问题
关于孕妇先动手打人的问题 律师同志,您好!
向您咨询这么一件事儿。上个月,我母亲在银行取钱,因次序问题与两个年轻女的发生争执,在我母亲取钱的时候,那两个女的动手先动手打我母亲,然后我母亲还手。有银行监控录象可证明是在她俩先对我母亲进行殴打后母亲才还手的。事后,报警,其中一个女的自称是孕妇(3个月以内,从外观不能看出来有怀孕迹象)。动手前也没称自己怀孕,从外观也看不出她是孕妇。事后,此事交由派出所进行处理。期间,那家人说要拖人找关系,那派出所副所长也说如果那女的流产了,我们要摊责任,其实,我母亲根本没碰着她。事实也证明,她去医院的报告没说她流产。明天派出所将要结案,要我母亲过去签字。我担心她们与派出所之间做了手脚,所以想问您,我们该怎么办?是否应该在结案上签字?我母亲被打后去医院检查看病的单子我们也有,那家去医院看病的钱以及我们家看病的钱应该由谁承担?是派出所怎么说就怎么办么?
这个问题挺闹心的,麻烦您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烦恼的维特(黑龙江-牡丹江)
提问时间:2010-08-08 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