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这样是不是构成偷盗罪?
这样是不是构成偷盗罪? 先是一个甲在一家精品店里偷了一些在将近又100元以下的东西,被乙知道了,然后甲就把东西分了一点给乙,乙后来把东西还给了甲。
后来乙把这件事告诉了丙,丙说:"那我们也去偷吧!”乙一时经不住诱惑就偷了将近20元的东西,分了一半给丙,丙后来自己去偷了四十元以上的东西,给了将近10元给了乙,乙后来因为害怕还给了丙,然后把自己偷的东西给扔了,丙也把东西扔了。
请问,这样乙有没有构成什么罪?要怎么处理?有什么刑事责任?会记入档案吗?自首的话会减轻罪名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落落(福建)
提问时间:2009-01-09 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