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雇员工问题
你好,如果有相应的规章制度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该工作,那么可以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如果仍不能胜任工作,那么可以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当然你直接解除也是可以的,不过需要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首先,“表现不好”是主观概念,没有法定的含义。其次,若“表现不好”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那要看规章制度内容和制定程序是否合法;若“表现不好”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总之,要做到合法解雇员工程序很复杂,普通人做不到位,简单的咨询也操作不了,用人单位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回答你满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