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开发商违反合同
开发商违反合同 开发商是一家本地国有建工集团,开发商明显多处违反合同。1、合同明摆着写的“阳台是铁艺玻璃栏杆”,实际是砖墙和铁栅栏;2、合同上主卧侧面有一个窗户,实际没有,开发商答复称:他们由于员工复制粘贴错误导致合同里出现此户型主卧侧面有窗户,但只作两年物业费(约3000元)补偿,也可以建窗户,但是由于建窗户所造成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后果由业主承担(因为报政府审批时没有窗户);3、合同上设计单位与实际不符,合同上:上海翌德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实际是: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4、空调主机设计放在阳台上,热风往阳台吹,而不是向外墙朝外吹,我们认为:由于贵方擅自违反合同更改设计单位,换成非合同规定的设计公司或是严重设计错误造成此低级严重错误。开发商要求大家签订承诺书:谅解铁艺玻璃栏杆换成在外墙做一个没有底三面用铁栅栏围起的空调位,如果是业主自己做一个放空调的底,由于放空调位置不够牢固,造成空调掉落砸人砸物等事故岂不由业主承担,请律师帮忙解答这几个问题,能打赢官司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reath……(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3-06-16 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