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 由于我老家的一个老房子,很久都没有用了,而且已经倒塌了很多,就剩下大概2米多高的一堵墙了,但就在前段时间,老家连续下了好几天的暴雨,它倒塌了,意外的是刚好有一个人从那里经过,把他埋藏了,第二天早上,在清理泥砖废墟的时候,才发现他,且已经死了。(当时已经报警了)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是属于意外事件吗?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吗?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程度是多少?有哪些相关的法律条例证明?请律师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enwe……(广东-韶关)
提问时间:2013-06-16 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