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劳务纠纷
劳务纠纷 我是餐饮行业的一名管理人员,任职连锁餐饮店店长助理,月薪5000左右.5月份地区经理批准了我15天的假期(年假5天陪产假3天事假7天),我也递交了申请表给地区经理。15天后当我就要来上班的时候,地域经理却给我发信息说我已旷工两天,违反公司规定,已达到自动离职标准。收到信息后,我赶紧打电话给地域经理,不料他一直不接电话。然后我向地区经理确认,此时地区经理却不承认批准了15天的假,还说之前的假期申请表是我填错了。随后地域经理便停止了我的工作班表,不让我再上班。我没办法只好找地区经理办理了离职手续。事情过去了十多天,我一直觉得很委屈,请问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劳务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iamjac……(上海-闸北区)
提问时间:2013-06-16 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