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消费权益

电动车质量问提致使当事人人身伤害

电动车质量问提致使当事人人身伤害 2013年5月25日下午8时许,当事人梁某到深圳沙井镇某专卖店够买两台电动车,卖家说现在只有一台,要次日去厂家再拉一台回来,于是梁某在当天提了一台,次日再提了一台。可没过两天,就发现次日提的那台电动车质量远不如当天提的那一台好,比如刹车性能,中途有找卖家理论,卖家说没什么不一样,只是需要一个磨合期。直到2013年6月12日晚上10点,当事人梁某骑着后面提的那辆电动车经过一减速带的时候,前车身被弹起的时候,前轮竟然无缘无故脱落(前轮与车架分离),导致由于没有前轮支撑地面,当事人和整个车架一同翻滚在地上,现在当事人面部和手都已经受伤害,并且当事人门牙也在现场掉了一颗,还有两科门牙在嘴里晃动,不能吃饭。找卖家理论,卖家说这不关他们的事,是螺丝脱落的问题,与产品质量无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54234……(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3-06-14 12:22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