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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咨询 2005年我丈夫因外遇生一女孩后,06年他提出经法院判决我们离婚,17岁的儿子和楼房判给他,儿子的抚养费由他负担,楼房的一半让他给我给付,但儿子高中及大学的一切费用及楼房款他都没有给过,儿子的生活及大学三本的一切费用一直由我供给,现在我钱花光了,房子款也一直没有兑现,房价高涨了,我想要房子,要儿子所花的生活费及学费,我能打官司吗?该怎么起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895873……(甘肃-武威)
提问时间:2013-06-14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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