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2010年的时候捡到个女婴,当时我跟老公婚后没生孩子
首先要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才能上户口。但是收养有一定的限制条件: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府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三十周岁
被收养人条件: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这个具体要咨询民政与公安部门吧
我们不是专业管上户口的
可以进行公告,如果没有人来认领,可以向当地民政局请求行使监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