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婚后买的房子、但是名字写的是老公的。买房的钱是婆婆出的、咱们没有孩子、如果离婚。财产是不是算是夫妻
你好,从你陈述的情况初步判断来看,该房屋是男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你无权要求分割。
房子应该是你们的共同财产,婆婆出钱是你们夫妻共同债务。
你好,如果婆婆出资是全款购房,此房是你老公名下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此房与你无关。
如果支付首付款,婚内还贷,此房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之时依法平均分割。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你丈夫的个人财产。
如果是全款是个人财产,如果有贷款,那么是共同财产,离婚需要分割。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您的情况符合这种规定,不属夫妻共同财产。
你好!(1)你的这种情况,如果婆婆出的是全额,房子又登记在丈夫名下,那么房子属于丈夫的个人财产,你不能分割;如果婆婆只是出了一部分的钱,那么你与丈夫一起支付的部分可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2)当然,你也可以主张婆婆的出资为债权债务,这样你就可以要求分割房产,但举证方面会十分困难。
要以具体情况而定,不能草率简单定性。
答:是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从你陈述的情况来看,该房屋是男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你无权要求分割。
属于单方赠与,是男方个人财产
不属于你们共同财产
公婆全款的,是他个人财产,如果公婆不是全款的,是你们共同财产,但你公婆出资算赠与你老公个人。
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买房时如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对于你婆婆出资要看是赠与还是借用,赠与时是否明确。
如果离婚。财产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不参与分割.
是男方个人财产
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您好,是男方个人财产
该房屋是男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你无权要求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