笼统的担保,可以申请住宅抵押担保吗?
你好,没有约定担保方式,属于连带责任保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所以,甲有权主张丙以该房屋承担担保责任。
第五十四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
(一)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已登记的,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清偿;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就您的情况而言,银行享有优先抵押受偿。
其次,如果该房屋没有其他抵押登记或其他在您之前的抵押,您就可在银行只后享有抵押受偿权。
具体问题可以再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