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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需要哪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离婚需要哪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你好!    我们结婚有三年多了,女方有固定的工作和收入,男方在结婚之间有固定工作和收入,婚后辞退,夫妻结婚之后共同生活在女方。自己在外创业,收入及支出情况,妻子不预知晓。有一个儿子,生于2011年10月18日,自出生到现在一个随外公外婆白天生活,晚上其母亲带,母亲有固定的工作和收入。在此期间孩子主要的抚养费用由女方承担,男方偶尔回家陪妻子和孩子支付部分生活费,(一个月就是三天到一个星期晚上回家陪一妻子和孩子经常在晚上9:00 后,白天就忙自己的事业)。女方的收入基本用于家庭生活及孩子生活,女方为其孩子投保了保险用每有固定的500元的现金储蓄。女方手中有怀孕期间及抚养孩子部分支出清单。男方近期,只要和父母亲一闹矛盾,动不动就抱走孩子。现男方提出有离婚的想法,女方可以提出近几年的青春损失费,抚养费及孩子的归属。首先考虑协商离婚,有挽回最好,双方继续,如果达不成共实,就离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16850……(河南-三门峡)
提问时间:2013-06-12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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