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学生在学校受伤
学生在学校受伤 学生A与B下课在教室内打闹,B主动挑衅A,AB先在双方知道的情况下缠斗一会,之后A告知B不闹了,转身走向一边做其他事,1分钟以后突然B从A背后手缠过A颈部,顶撞A膝盖,导致A左膝受伤,因为高考原因遵医嘱在家修养15天并未恢复,之后两个月稍有好转,但仍然行走不便。班主任去开会,这种情况请问A,B,学校责任怎么划分?B是否应该承担A医药费及各项费药?什么时间内A所出具的票据有效?A如果日后造成永久性走路不便如何解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6705……(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06-11 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