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学校受伤的法律责任
你好,学校承担的是教育管理责任,如果学校在教育管理方面没有过错,则不承担责任。十岁以前,要有学校证明自己没过错,十岁以后的孩子,学校要承担责任,需要由家长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学校有过错。
小学生还是中学生?不太一样的。 我的补充: 2013-03-26 18:17
《侵权法》 规定: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学生是否满10岁,学校有是否尽到监管责任的举证义务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