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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派出所拍身份证件的相机应怎么进行赔偿?

损坏派出所拍身份证件的相机应怎么进行赔偿? 20几天前,我去派出所拍身份证照,不小心碰倒了相机架,相机正面朝下摔到了,其它都正常就是镜头无法伸缩。派出所让我拿去修理或买个一模一样的赔给他们。我去进行修理,花费200元。交还给他们,他们认为没问题了。可时隔20几天,他们打来电话说对焦的出现问题,从修好之日起就无法正确对焦,无法正常执行公务,要求我赔偿同样的相机给他们。但是市场价为三四百元的爱国者牌相机,说是公安系统自行找相关修理场经过改装的,于是要求我赔偿2000多元,而且是新出的机型(不过他们说旧机型也要2000多元)。我认为本来就应是应赔偿部分损坏的金额,我修理了,他们认领了。20多天后出现问题应该与我无关了,或者进行赔也应是赔偿原机价格或者是部分赔偿。请问法律上是如何界定与规定的?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onghu……(重庆-江北)
提问时间:2013-06-07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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