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没到期公司无故辞退我!
劳动合同没到期公司无故辞退我! 你好!我是辽宁省外地来青岛平度的打工人员,在公司没有主要的职务,但是我有驾驶证,来的时候也没有说是开车,就是有什么活就干什么.因为公司是新成立的,我从2006年6月27日公司搞基础建设的时候就来了!到2007年4月1日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法律上我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受法律的认可吗?
今年2009年1月3日公司无故辞退我,没有提前30天的书面和任何形式的通知。我的合同是到2009年4月1日到期 我有权利要求他补发到4月1日的工资 和劳动五项保险吗!因为是外资企业,所以交五项保险.
劳动合同没到期公司无故辞退我!我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还有2006年6月27日到2007年4月1日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
2007年4月1日到2008年4月1日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间内没有给我交纳5项劳动保险!
除2008年9月27日到10月5日休过法定假日外,从来也没休过法定假日.而且在这两年半的工作时间里没有得到过任何象法定假日的N倍的工资,这种情况我应当得到怎样的补偿!
还有我从2007年5月4日到2009年1月3日辞退我的这段时间里,公司为了节省开支,我白天除了8小时的工作外,晚上还要在门卫值班,虽然晚上值班是可以睡觉的,但从来也没有在22:00以前休息过!这段时间里我看公司困难也没有要求加班工资或另外索要额外的任何工资!现在没有任何原因辞退我而且只付给我2008年12月份的一个月工资994元!没有任何的经济补偿.像这种情况我能得到什么样的补偿.谢谢你!期待着您的回复!我应该到什么样的有关部门办理此事!快过年了我都没钱回家了!给您添麻烦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zx115……(山东-枣庄)
提问时间:2009-01-08 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