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二手房买卖 买家未按约定时间过户是否违约?

二手房买卖 买家未按约定时间过户是否违约? 本人于工2012年11月出售一套未下产权证的房屋与购房人签定合同.收了 20万定金留有25万尾款并约定下证后7日内无条件提供过户相关手续配合买家办理按揭.合同中也对买家义务中明确“乙方(买家)应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与甲方(本人/卖家)办理权属的过户手续及付清房款.于2013年5月23日下证当日通知了买家过户,于2013年6月5日再次电话买家.买家以工作忙忘记为由没有与我联系,         请问1、买家未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与卖家办理权属的过户手续及付清房款是否可以认定买家为违约?   2、如果买家违约我是否不用还定金?可否收回房屋?可否收取其在房屋居住期间 的租金?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engyi……(重庆)
提问时间:2013-06-06 13:15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