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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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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我一朋友,他去年出的事,然后开庭判下来了,但不知道为什么,又没有执行,从新审判,到今年最近 才开始审理,

我想请问下,为何会关押到今年从审?

在去年到今年的这一年当中,是否会算在法律执行期内?
意思就是,假如判3年,之前去年到今年这一年,是否再继续做两年就可以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hang8……(重庆)
提问时间:2010-08-04 22:23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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