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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求教各位专业律师 我于2009年8月承租河东独单一套 租期一年 月租金1100 当时一次交清了一年房租 并交纳1100作为押金 而且买下电表显示的1500度电 这些在合同上都已记录 但是房主于今年7月过来说他当时上面有2500度电 并让我补交1000度电 并吵闹不休 后通过拨打110解决 但是当时房主已经透露出不退押金的意思 我想请问退房时如果房主就是不退我押金 我该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 请问可以请律师在我退房那天过来协助解决吗 如果可以 费用是多少 谢谢 (有同事说为了那1100不值得 但是我觉得这是一个保护自己权益的问题 不能让这种不道德房主太猖狂)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wlqhis……(天津-河东区)
提问时间:2010-08-02 1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