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退了我
您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用人单位除了你工作的第一个月是正常工资外,其余所有月份都是双倍工资,并且,用人单位应该和你补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不可以随随便便找个理由把你开除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的话,你可以搜集证据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应该,你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如果无法协商解决,那就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