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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110这个机构的职责是是什么?他们是维护谁的利益的?打人是不是很有道理?

110这个机构的职责是是什么?他们是维护谁的利益的?打人是不是很有道理? 被打后住院花了3万多元,在住院期间曾经多次通过派出所向对方要求支付一部分费用,可是派出所说,他们只有协调权没有强制权,所以事情一拖再拖,后来派出所的人又说对方讲了,等出院后对发再一次性的赔付,可是出院都一个多月了还没见到对方赔付的一分钱,我该怎么办?派出所这个机构设立的到底是起什么作用的?他们的职责是什么?他们到底是维护谁的利益的?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追阳光之人(陕西-咸阳)
提问时间:2013-06-04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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