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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租赁协议违约

租赁协议违约 租用商场位置做餐饮,并交给上家经营者一定数额的兑金,与商场签订一年合同,现在才半年,商场却把整成楼租给了别人,商场只口头承诺退给我一个半月的租金3750元,但是我投入的兑金,货品,及搬迁费,总价要五万左右,协议里没有规定关于违约的具体赔偿问题,我该怎么办??? 协议里写着如商场有特殊情况,协议期内不能继续出租,我要无条件服从,这样做属于特殊原因吗???这样写合法吗?按照他们说的那样,我是一分钱赔偿都拿不到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关钧升(辽宁-抚顺)
提问时间:2013-06-04 09:1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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