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我在四川省绵阳市,我在一家酒店上班去年11.1日进入酒店工作

我在四川省绵阳市,我在一家酒店上班去年11.1日进入酒店工作 我在四川省绵阳市,我在一家酒店上班去年11.1日进入酒店工作,岗位工程部,前三个月是试用期工资1600,三个月后转正工资1800,转正后没有要求签劳动合同,一直我都觉得我们上班时间有问题,我们是3人两班倒,1号早上8点到晚上8点,2号就是晚上8点到早上8点,3号休息,这样一个月我们就上240个小时,请问这样的工作时间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微信用户(四川-绵阳)
提问时间:2013-06-04 01:2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