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二手房买卖合同签署 发现一处错误

二手房买卖合同签署 发现一处错误 建委标准合同:其中有一项
 
第十条 权属转移登记

(一)
当事人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 九十日_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
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二)买受人未能在_房屋交付之日起 九十日_(约定时间或约定条件)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__5__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_______银行存款活期利率付给利息。

这个(二)这的空格应该填房屋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结果写成了房屋交付之日起90天内,这个当时都没注意。我们约定是贷款尾款到帐当天房主交房,现在的问题是,如果房主拖着不过户,银行就没办法给他尾款,不给他尾款也就是无所谓的交房日(当然也就没有交房日九十天这一概念)了。

请问真要追究起责任来怎么算?能否按第(一)条 合同签订九十日起 的条款来追究责任?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tingti……(北京)
提问时间:2013-05-31 15:22
已有1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