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协议问题
协议问题 你好,能帮我看下下面的协议是否有问题,我已在这家公司服务了4年多了,今年实在是干不下去,向公司提出了辞职,人事部不批,就拿这份合同出来,
我请问一下,我按正常辞职提前30天,能不能走,而不用赔,这份协议太霸王条款了。
2003年届毕业生“董事长助学、毕业后服务公司”协议书
同学(以下称乙方)系某职高2003届“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毕业生。今年考入某学院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继续学习。因家庭困难,由本人提出申请要求某公司(以下称甲方)董事长助学,毕业后回公司服务。双方就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资助6000元/年的学杂费,直至完成三年学业
2.乙方要努力学习,完成大专学业,以优秀的成绩毕业
3.大专毕业时,为乙方安排工作岗位,同时为乙方今后的继续学习提供方便
4.乙方要服从甲方安排,到公司最需要的部门去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10年
二,其他约定:
1.乙方在校学习不努力,未能获得毕业证书,甲方不负责安排就业,乙方要退还甲方三年的赞助款,同时支付利息
2.乙方在公司上班不求上进,绩效很差,服务年限不到十年而被甲方辞退的,要全额返还资助款,同时支付相应利息
3.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跳槽,应双倍返还三年赞助款,同时支付相应利息
4.如果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乙方落聘的,不用返还赞助款
5.乙方在公司里与其他同学历的员工享受同等权利
6.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 乙方 某职高 各执一份,三方签字后生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xia(浙江)
提问时间:2010-08-03 1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