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婚前房产证协议问题
婚前房产证协议问题 双方为了结婚,在婚前共同均等出资首付购一房产,该房的按揭两年来一直由男方支付,现双方已结婚,由于婚前所购房产为女方一人姓名,按规定该房成了女方的婚前财产,由于该房正处银行按揭阶段,房产证在银行抵押,故无法对该共有房产的相关证件进行增加共有人姓名,现在欲补签一份协议,请问签订这样的协议后是否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本协议是否还有需要补充的?该协议由男方的弟弟见证可否?协议内容如下:
共有房产协议
男方(以下简称甲方):
女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结婚安家为目的,共同出资购置位于 号房产,面积 平方,每平方 元人民币的房产一套。双方就购房涉及的相关事宜约定如下:
一、由于甲方户籍不在本市,为省却购房及按揭贷款中的麻烦手续、争取较优惠的贷款利率,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出面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 》以及《抵押借款合同 》并办理相关购房事宜,在按揭阶段房地产权证上暂时署乙方一人姓名。
二、由甲、乙双方共同支付购房的首付款共计人民币 元整(甲方 元、乙方 元),双方已经实际支付。
三、由乙方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人民币 万 仟元整,借款期限为 年,该借款为双方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还贷义务。
四、甲乙双方所购 号房产为甲乙双方所共有。
五、甲乙双方领取结婚证、还清贷款后应尽快将甲方姓名依法添加到房地产权证上。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10年 月 日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xxw020……(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0-07-28 08:38